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加强年轻干部
挂职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濮发〔2015〕9号
为全面提升我市年轻干部队伍素质、有效对接产业招商,助推我市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经研究,决定每年选派若干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招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服务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积极对接产业招商,以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目的,选准选好载体,积极探索年轻干部挂职招商与锻炼成长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锻炼干部与服务发展的“双赢”,为推动我市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准选好载体,精心搭建平台
年轻干部挂职招商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商会)及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共同参与,市直单位及各县(区)委组织部全面配合,共同搭建年轻干部挂职招商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锻炼干部与服务发展紧密对接、深度融合。
在平台搭建上,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员选派、组织实施、考评鉴定等全面工作;市委统战部负责统战系统联络沟通协调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国家产业政策咨询、项目规划等工作;市工信委主要负责涉及工业项目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招商政策落实、招商信息收集、提供客商线索、搭建招商平台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招商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市工商联(商会)负责与驻地工商联对接联系,提供驻地产业转移信息、搭建有关以商招商平台等工作;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负责驻地信息收集、人员联络、政策咨询及驻地服务等工作。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县(区)产业集聚区项目需求和人员选派、管理等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选派、管理工作。
在平台建设上,参与单位要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分别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把握条件程序,认真选好干部
(一)选派条件:以县级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选派年富力强、务实肯干、开拓精神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处级、乡科级干部。
(二)选派程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三)挂职期限:挂职招商期限根据挂职地点的不同,一般为3~12个月。
四、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职责要求
(一)全面了解挂职岗位要求和工作程序,遵守挂职单位各项规定,完成挂职地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了解挂职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产业转移情况等,深入了解我市招商引资需求,及时、准确、有效地提供招商信息。
(三)加强与挂职地及其周边地区党政机关、商会、协会及有关企业的沟通联系,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
(四)着眼于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广泛宣传我市的招商理念、优惠政策、区域优势等,有效推介濮阳。
(五)认真学习挂职地服务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转化运用,服务我市招商引资工作。
五、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挂职实效
(一)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实行组织部门、派出单位、挂职单位“三位一体”的分级管理机制。市委组织部负责挂职招商干部的宏观管理,建立挂职招商干部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了解挂职干部的日常表现,及时指导挂职干部工作。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负责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培养锻炼,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但不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派出单位须保留其原有待遇,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二)健全记实制度。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工作日志》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审核,挂职结束后由挂职单位写出综合评价意见,最后由挂职干部交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三)完善考评制度。建立“个人月报、组织考评”制度。挂职干部每月向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汇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市委组织部对挂职期满干部工作业绩、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材料,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装入干部档案。每名干部挂职结束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工作报告,作为实绩档案报市委组织部。
(四)实行综合激励。招商成果奖励参照全市招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批挂职招商结束后,按20%的比例评出优秀挂职干部,填写《优秀挂职招商干部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当年挂职时间超过半年的,实行专项考核,优秀等次按本批挂职干部总人数20%的比例确定,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强化动态管理,对在挂职招商工作中表现一般或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提出警示,限期整改或取消挂职。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挂职招商工作。每个县(区)年内要确定一个挂职招商联系点,并及时将挂职招商人员信息报市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