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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网络教育家园” 建设标准

时间:2015/8/11 来源:

1、场所标准。场所应设在公共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场所安全可靠,安全及消防设施齐备,达到“四有四防”标准,四有:有标识、有制度、有登记、有管理人员;四防:防盗、防火、防尘、防潮。场所统一使用河南省委组织部规定的“红色网络教育家园”标识标牌。

2、硬件设备标准。电脑配置能满足办公、上网需要,达到文化部门制定出台的设备标准;计算机配备数量要在8台以上,每台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带宽能保证电脑正常上网;电源线路整齐美观,配备有消防设施,有消防通道。

3、软件标准。统一安装“红色网络教育家园”导航软件、上网过滤软件和正版操作系统,具有系统还原功能。

4、安全规范管理。按照《河南省“红色网络教育家园(公共电子阅览室)日常管理制度》,从悬挂统一标识、资产保管、用户上网实名登记、巡查监督、限时上网、资源利用统计与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做到统一悬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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