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组工信息
第4期
(2018年3月9日)
清丰县探索实行党员创绩制度
今年以来,清丰县探索实行党员创绩制度,着力激发党员先进性,提升干事创业活力,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党员“述绩”亮成效。设置党员“创绩卡”,记录个人现实表现和创绩分值情况,用积分体现党员实绩,倒逼党员发挥作用。对照“先锋创绩”项目,党员年初定承诺,年中进行自查和自评,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
二是支部“定绩”互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
三是公示“亮绩”受监督。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支部“定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进行公示,设立群众意见箱,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听取党员群众对其“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四是组织“用绩”促发展。党支部通过搭建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创绩载体,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造佳绩,深入一线开展服务,把党员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清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