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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信息】2017年第23期

时间:2017/7/4 来源:

濮阳组工信息

第23期

(2017年7月4日)

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何书记批示精神

从严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今年2月8日,中央出台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简称两项法规),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6月26日,市委书记何雄同志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将两项法规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对干部分层级专题宣讲并做填写辅导,培训后每人声明已接受培训并知晓规定”。

       按照何书记批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一是抓好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将两项法规列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制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专题培训工作方案》,对全市县级干部、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坚持以考促学。结合专题培训情况,对学员进行闭卷测试,不及格的学员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不予结业,以严格的测试检验干部培训效果。培训结业时,每名学员都要签署承诺书,声明已接受培训并知晓规定要求,承诺严格按照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6月28日,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操作办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意见联合审议办法》等四项制度,印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互助合作流程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受理登记表》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的严肃性。

       截止目前,成功举办了全市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暨全市2017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部署会,对两项法规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行培训部署,120个市直单位和9个县(区)400余名干部接受专题培训。组织全市4197名正科级以上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进行了录入汇总。根据工作需要,对216名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

(市委组织部核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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