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动员会
3月21日,市委组织部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动员会,对202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酒晓玲做动员讲话,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形象和作风的重要标志,是对单位整体实力、内在魅力和发展活力的全面评价。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是展示新时代组工干部风貌的重要载体,也是落实“四新”行动的具体表现。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圆满成功。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创,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内在统一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牵引,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以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文明素养,不断助力城市文明提质增效。要提高标准创,对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要求,对标国家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测评体系,找差距、补短板,做实做细“规定动作”,做精做优“自选动作”,充分展现组工干部善于攻坚破难的精气神。要深度融合创,坚持“以业务促创建、以创建带业务”,将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把创建过程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转化为提升干部职工精神文明水平的过程,使精神文明的“软力量”转化成为推进组织工作的“硬实力”,把文明单位创建的成果体现在高质量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上,体现在高质量推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上。要立足特色创,用创新理念、系统思维推动创建工作,多谋划挖掘符合组工特点的创建载体,努力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亮点品牌。要压实责任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我是第一受益主体”“我是第一攻坚主体”“我是第一责任主体”意识,按照台账分工对号入座、照单落实,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为文明单位创建贡献力量。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余登来解读了《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