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提出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和市直机关人事(干部)科正副职的考察审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任免征求本部意见的审批以及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及部分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各县(区)及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研究知识分子工作状况,组织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市管优秀专家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选派、配备科技副县(区)长、科技副乡(镇)长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及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并实施有关制度。
(九)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调配科、市直干部科、县区干部科、科教企业干部科、干部教育科、青年干部科、人才办、干部监督室、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人事科等14个科室。
本部门没有独立核算的下级预算单位,部门本级预算即汇总预算。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7.8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53.87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
市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8.17万元,增加率7%。
(二)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7.87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了643.98万元,主要是政策专项支出未列入部门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453.87万元,占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0万元,离退休费24.96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占21%。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2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3.80万元,减少21%。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本年内未安排政府采购相关预算。
(三)关于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3.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52.2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4.96万元。
(四)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43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过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5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驾驭员安全奖励费用支出科目不在公务用车运行费中列支。
2、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5年相等。
3、2016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五)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期末,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职责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所需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