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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信息】2015年第48期

时间:2015/11/9 来源:

濮阳组工信息

第48期

(2015年11月6日)

市委组织部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我部印发《关于对首轮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对巡察中发现的部分市直和县(区)直单位中层干部超配、行政事业混岗等26个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是按期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有超配干部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消化措施和时限,按期完成消化任务。二是积极推进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对市直、县(区)直单位在同一科(股)室担任正职满5年的,进行轮岗;具有行政审批(含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职能的中层正职满3年的一般要轮岗,满5年的必须轮岗;县(区)直单位其他中层干部,参照市直单位轮岗办法及时轮岗。目前,市直已经完成轮岗任务,县(区)直正在推进。三是稳妥解决机关与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混编混岗。对混编混岗人员澄清底数、登记造册,积极寻找多种渠道理顺编制和人事关系。四是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等经济实体兼职。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意见》,年底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等经济实体兼职(任职)的进行清理规范,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是规范管理借调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各级各单位不得违规借调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或擅自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确因阶段性中心工作、专项工作等特殊任务,需要借调其他单位人员的,借入、借出单位应办理借调手续,明确借调时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需要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临时聘用社会人员的,根据经费支出渠道,报有关部门审批。六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各单位选人用人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充分沟通酝酿在基础上,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凡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的领导责任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同时,派出专门督导组,就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其他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或“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从严从实选用干部。

(办公室)


市委组织部开展

“践行三严三实 深入基层转作风”党员主题活动

       11月5日上午,市委组织部组织部分党员深入台前县清水河乡潘集村、侯庙镇苗口东村等10个行政村,以普通党员身份列席村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员工作作风。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纪检员张士伟参加了活动。

       10个行政村的党日活动主题:上党课学习五中全会精神,议大事商讨本村重要事宜,讨论党费收缴管理,每名党员主动认领党费收缴数额。市委组织部张士伟等参加活动的党员结合各自思想工作实际,谈体会、话感受。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组织党员主题活动,既可以增加机关党员与基层党员的互动,又可以让机关党员接受党性教育。作为党员之家的组织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立足服务党员,不断完善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夯实基层基础。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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